2021年1-9月,明溪县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以高度的政治自觉、法治自觉、检察自觉,努力推进“四大检察”“十大业务”深入发展。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:
一、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
(一)审查逮捕、审查起诉情况
2021年1-9月,明溪县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2人,同比上升89.5%;不批准逮捕共15人,同比上升66.7%。共决定起诉(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)各类犯罪嫌疑人131人,同比分别13.9%;决定不起诉16人,同比下降40.7%。
从起诉罪名来看,第一位的是危险驾驶35人,占比26.72%;第二位的是开设赌场14人,占比10.69%;第三位的是诈骗8人,占比6.11%。
(二)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
今年1-9月,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,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81.25%以上;对审结起诉(认罪认罚)的案件提出量刑建议123人,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118人,占提出总数的95.93%;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,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100%。
(三)刑事诉讼监督情况
1.立案监督。2021年1-9月,明溪县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(撤案)监督合计7件;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(撤案)5件,占监督数的71.43%
2.纠正侦查活动违法。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,提出纠正5次,同比上升400%;
(四)刑事执行检察情况
2021年1-9月,明溪县检察院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5件,已纠正5件,纠正率为100%。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件,已纠正7件,纠正率为100%。
二、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
1.对民事裁判、调解书监督。2021年1-9月,明溪县检察院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,同比下降50%。
2.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。2021年1-9月,明溪县检察院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件,同比上升100%,同期法院采纳2件。
3.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。2021年1-9月,明溪县检察院共对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1件,法院同期采纳1件,占同期提出数的100%。
4.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。2021年1-9月,明溪县检察院共办理民事虚假诉讼1件,已向市检察院提请抗诉,市院已采纳提出抗诉。
三、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
2021年1-9月,明溪县检察院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,已采纳并书面回复。
四、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
1.立案情况。2021年1-9月,明溪县检察院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件。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2件,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6件。
2.诉前程序。2021年1-9月,明溪县检察院共开展诉前程序7件。
3.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。2021年1-9月,明溪县检察院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。
五、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
2021年1-9月,明溪县检察院共受理各类举报、控告、申诉21件(其中首次信访18件,重复信访3件)。
2021年1-9月,明溪县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2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