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福建省第41个爱鸟周之际,为宣传保护鸟类、普及野生动植物法律和科学知识,引导全民树立“尊重自然、顺应自然、保护自然”的生态文明理念,3月22日,明溪县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在夏阳乡举办“万物和谐 有灵且美”主题宣传活动。
检察官在现场开展鸟类知识宣传、案例讲解、法治宣传,一同宣读《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明溪县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》并在宣传横幅上签名,提倡爱鸟护鸟。
为强化对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力度,助力消除野生动物生存的安全隐患,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,明溪县检察院这样做:
▲建立“河(林)长+检察长”协作机制、公益诉讼网格化工作制度,实施林业碳汇公益补偿,形成工作合力,一体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系统整体保护。
▲开展野生动物专项检察监督,综合运用刑事、民事、行政手段,实现对野生动物资源的“全链条”保护。
▲利用新媒体,推送典型案例,以案释法。到乡村开展巡回法庭审判,联合开展专题普法活动,办一案教育一片。
保护野生动植物、维护生态平衡是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和使命,让我们一起成为鸟类的守护者,让更多的人听见爱鸟护鸟的声音!共同携手拒食“野味”,保护野生动物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