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来,明溪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“三个规定”要求,多措并举,抓好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贯彻落实。为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,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,现将2023年明溪县人民检察院落实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:2023年,我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9件,其中第四季度(10月-12月)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7件。
2024年,明溪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更高标准、更严要求,持续推动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落细,始终保持责任和压力传导,进一步压实严格执行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主体责任,坚持严的基调、严的措施、严的氛围,以更加务实有效举措落实“有问必录”,强化“有责必究”,进一步发挥“三个规定”制度威力,规范司法行为,促进公正廉洁司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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