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站无障碍
本院主要职责
机构设置
工作职能
微信二维码
微信二维码
微博二维码
微博二维码
今日头条二维码
今日头条二维码
当前位置:首页>>检察动态
明溪县人民检察院第二季度落实“三个规定”情况通报
时间:2022-07-04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 明溪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,自觉把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有力抓手,持续推动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各项要求落实落细。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,现将明溪县人民检察院第二季度落实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:2022年第二季度(4月-6月),我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0件。

明溪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以高度的政治自觉、法治自觉、检察自觉深入推进“三个规定”贯彻落实,压紧压实填报责任,健全完善机制,规范填报要求,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,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行为,严肃办案纪律,规范司法行为,促进工作廉洁司法,营造良好司法生态。

版权所有: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检察院 明溪县人民检察院.政务 闽ICP备2024046345号

地址:福建省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北路266号 电话:0598-2813467 ICP备案号:京ICP备10217144号-1

技术支持: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、图标、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、摘编或建立镜像,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。

闽公网安备 35042102000116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