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溪县人民检察院持续抓好“三个规定”重大事项填报,把“三个规定”的各项要求融入到具体检察工作中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,现将明溪县人民检察院第一季度落实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:2022年第一季度(1月-3月),我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0件。
明溪县人民检察院将在社会各界、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下,继续坚持“逢问必录”,持续推动“三个规定”落深落细,加强对“三个规定”的学习宣传,增强全院干警严格执行“三个规定”的责任意识,促进公正廉洁司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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